1、1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章程一 设立第一条 西南交通大学教职工合唱协会团(以下简称合唱协会)系由西南交通大学合唱艺术爱好者和合唱艺术骨干组成,并由西南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工会支持,以教职工为主体的群众合唱艺术团体。二 宗旨第二条 合唱协会的宗旨是服务于西南交通大学合唱艺术教育,服务于四川省各校广大师生。并把“提高教师的艺术素质、提高教师和干部的文化素养、提高西南交通大学的文化品位”作为主要任务。学习和传播高品位的合唱艺术,弘扬中华民族精神,高唱爱国主义旋律,开展形式多样的合唱艺术活动,丰富教师文化生活,推动西南交通大学的精神文明建设,充分依托丰厚的合唱艺术资源,发挥合唱协会的示范和辐射作
2、用,争创一流合唱协会。三 组织机构第三条 艺术指导委员会为加强合唱协会建设和发展,指导合唱协会有效开展活动,成立合唱协会主管部门领导和省内艺术专家组成的艺术指导委员会,设名誉主任一名,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第四条 办公室全面负责合唱协会的组织管理、招收新团员、档案管理、组织会议、财务管理、收集整理和保存合唱团活动的档案资料、各项演出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开展各项社会活动的联络工作。第五条 合唱协会设名誉团长、团长各一名、副团长二名,艺术总监兼指挥一名,指挥助理两名,办公室主任一名,合唱创编工作室主任一名,由以上人员和合唱协会各声部长组成合唱团常务委员会,负责决定合唱协会内的建设和发
3、展及重大事情,审定合唱协会各年度活动计划,审订经费预算,检查活动情况。同时,负责合唱协会业务考评工作。合唱协会实行团长和艺术总监双负责制,副团长、各声部、办公室等对团长和艺术总监负责。四 合唱协会指挥及团领导第六条 聘请西南交通大学有较高造诣的合唱艺术专家担任合唱协会指挥。五 合唱协会成员第七条 西南交通大学音乐爱好者(包括:教师、外籍教师、学校职工等)若能自觉遵守合唱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合唱协会的排练、演出活动者,均可申请参加合唱协会,考核合格后成为合唱协会正式团员。六 经费第八条 实行经费专项化,采取行政拨款,合唱协会自筹经费和社会赞助相结合的经费筹集办法,用于合唱协会建设、日常活
4、动开展、演出活动和支付聘请艺术专家所需费用。七 其它2第九条 附西南交通大学合唱协会管理办法。第十条 未尽事宜由合唱协会常委会讨论决定。西南交通大学合唱协会管理办法为了使合唱协会向全国一流合唱协会发展,促进合唱团团员在思想、艺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方面全面进步,有利于推动四川省合唱事业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以“以人为本,追求卓越”的管理理念,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行觉悟与纪律、激励与约束的高度统一,使四川省教授合唱团稳步健康地发展。一、团员第一条 入协会1、凡有一定的声乐艺术特长和合唱经历的的音乐爱好者都可报名参加。由本人提出申请,提交个人简历和艺术履历,由合唱团组织测试通过
5、,即为合唱团团员。第二条 退协会、离协会1、合唱团团员有申请退出合唱团的权利,本人提出书面退团申请,经所在声部长和艺术团办公室批准,可以退出协会;2、下列人员,艺术团办公室可予以劝退: (1)训练缺席严重者;(2)业务素质严重下降者;(3)健康等不适于继续从事合唱团的活动者;(4)严重违反合唱团各项管理规定者(5)具有其它认为应劝退的原因者。3、下列人员办公室可根据情况不批准其退团申请:(1)业务骨干;(3)确定即将参加重要演出活动者;(4)其它具有合唱团认为不应退团的原因者。4、由于年龄和健康原因离团的团员,由办公室确认其光荣离团身份,发给合唱团纪念证书。第三条 训练与考评1、每学年初,合唱
6、团各声部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拟定出本学期声部训练计划,报合唱团办公室。2、合唱团每周必须集中训练一次,每次要保证两小时以上的训练时间,并严格考勤。3、正式团员必须参加一年一度的合唱团内的业务考核,合格者为正式团员,代表合唱团参加省内外的重大演出和比赛活动。 第四条 演出1、合唱团团员必须服从合唱团的统一管理和安排,按照规定参加合唱团组织的省内外各类演出(比赛)活动,努力在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2、按照训练要求排练出的新曲目,在合唱团未公演之前,不得擅自参加各类演出(比赛)活动。3、合唱团团员未经合唱团批准,不得在演出期间擅自离团。二、合唱团干部设置合唱团设名誉团长、团长各一名、副团长二名,艺
7、术总监兼指挥一名,指挥助理两名,办3公室主任一名,合唱创编工作室主任一名,由以上人员和合唱团各声部长组成合唱团常务委员会,负责决定合唱团内的建设和发展及重大事情,审定合唱团各年度活动计划,审订经费预算,检查活动情况。同时,负责合唱团业务考评工作。合唱团实行团长和艺术总监双负责制,副团长、各声部、办公室等对团长和艺术总监负责。第五条 干部的选任1、艺术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和合唱团名誉团长由合唱团主管部门领导担任。2、合唱团团长,艺术总监兼指挥,指挥助理,办公室主任,合唱创编工作室主任,各声部长由合唱团常务委员会聘任。第六条 干部的职责合唱团实行团长、副团长分工负责制,团内的建设发展及重大事情
8、由艺术指导委员会和艺术团常务委员会决定。合唱团各声部实行声部长分工负责制,副团长、各声部、办公室等对团长和艺术总监负责。1、艺术指导委员会名誉主任,主任和合唱团名誉团长指导合唱团建设和发展并有效地开展各项艺术活动。2、团长、艺术总监的职责负责合唱团的全面工作,制定合唱团发展计划和活动安排,召集有关会议,总结工作;聘请省外艺术指导;检查和协调各声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参与决定重大活动的策划、干部任免等;主持合唱团财务、物品、场地管理。3、副团长的职责协助团长制定合唱团发展计划和活动安排,检查和协调各声部及相关部门的工作,做好物品和场地管理及团员训练和学习等各项工作,重点协调各声部的训练及活动安排,
9、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完成团长临时交办的任务。4、指挥助理的职责协助指挥作好合唱团的全面管理工作,协调各声部的训练及活动安排,完成指挥和团长及副团长交办的合唱训练任务。5、办公室主任的职责全面负责合唱团的组织管理、招收新团员、档案管理、组织会议、财务管理、收集整理和保存合唱团活动的档案资料、各项演出活动的宣传和总结工作、开展各项社会活动的联络工作。6、合唱创编工作室主任的职责参与重大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每学年按合唱团计划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完成新曲目的创编工作;努力创作出贴近时代,反映教师精神面貌的合唱作品。同时,完成合唱团临时交办的创编任务。7、声部长职责:协助团长、副团长、指挥的
10、工作;及时了解本声部成员的思想情况和本声部成员艺术水平的提高;组织本声部成员高质量的完成合唱团安排的训练任务和其它临时交办的任务。三、工作制度4第七条 考勤制度1、各声部建立记录薄,由该声部长负责,每次活动(包括开会、日常训练、集中训练及演出比赛等)要进行严格考勤,并记录活动情况。2、每次日常训练或集中训练活动迟到 20 分钟以上按无故旷训(缺席)论,累计迟到三次按旷训(缺席)一次计算。3、各项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必须事先向声部长请假并得到批准,否则按无故缺席论。5、每学期在团内公布一次考勤情况,缺勤严重者劝其退团。第八条 财务管理制度1、合唱团财务由合唱团办公室管
11、理,设立总账薄,由会计出纳具体负责。2、合唱团在活动中所获得的各种性质的物品和现金,均须全部上缴办公室,现金收入由办公室统一入帐。3、合唱团需使用经费,应事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合唱团常务委会审批。4、凡购买合唱团所需物品者,应带所购买的物品和发票(支票根)到办公室验收、审核、登记,并给予报销。5、合唱团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均须由当事人签字。6、凡未事先得到办公室批准购买的物品或现金支出,均不予报销。7、每学年年末,办公室将经费使用情况公布一次,以接受合唱团全体成员的监督。四、奖励第九条 评选条件(1)优秀合唱团团员条件模范履行合唱团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合唱团管理办法,高质量完成训练和演出任务;合唱
12、团内的业务考评达到优等;训练全勤;()优秀合唱团干部条件具有优秀合唱团团员的条件。模范履行合唱团干部职责和要求。对合唱团的自身建设做出较大贡献。五、惩处第十条 凡违反合唱团管理办法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其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为降级、警告、开除合唱团处分。开除合唱团和无故离团的团员,将不再有资格参加合唱团;(无故误场、缺演、罢演和不服从舞台监督造成演出事故)或日常训练累计五次旷训者,取消其合唱团正式团员的一切待遇,降为合唱团预备团员。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合唱团警告处分:(1)一学期中出现一次重大演出事故或日常训练累计三次旷训。 (2)将发放个人使用和保管的物品擅自转借他人并损坏
13、或将其遗失。 (3)由于使用或保管不当致使合唱团物品严重损坏。(4)不服从管理和安排,情节严重。 (5)擅自截留活动收入,不如数上缴合唱团办公室。 (6)5擅自以合唱团未正式公演的新节目参加团外各类演出。 (7)合唱团成员之间内讧,情节严重。(8)损害合唱团荣誉。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开除合唱团处分:(1) 一学期出现两次重大演出事故或日常训练累计八次旷训。一学期内累计受两次合唱团警告处分。 (2)在合唱团经费、物品的使用、管理方面弄虚作假,造成较大损失。 (3)用欺骗的手段蒙蔽合唱团以获得自己不应该有的荣誉和利益。 (4)其它违反合唱团制度和纪律的事情,情节恶劣。第十三条纪律处分由各声部提出,办公室审批。特殊情况也可由办公室直接决定。六、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办法由合唱团负责解释和修改。第十五条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