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第三条 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第二章 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第五条 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4、社团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