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标准文书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二一八年六月文 书 目 录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公开申请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不属于政府信息告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通知书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告知书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姓名 工作单位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公民电子邮箱名 称 组织机构 代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系人邮箱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信息申请时间所需信
2、息内容描述选 填 部 分所需信息的信息索取号所需信息的用途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 获取信息方式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不(仅限公民申请) 纸面 电子邮件 光盘 磁盘(可多选) 邮寄 快递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可多选)所需信息情况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延期答复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你(单位)申请获取的政府信息内容:需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审查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需书面征求第三方意 见涉及外力不可抗拒的情形其他,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3、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本机关将延期答复(延长答复时间最长不超过15 个工作日,但涉及第三方 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该期限内)。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_属于公开范围。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 邮件光盘磁盘其他方式,具体为_ 。本机关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您对本告
4、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_属于部分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将以你(单位)指定的方式/以下方式提供所申请的政府信息:纸质电子 邮件光盘磁盘其他方式,具体为_ 。你(单位)申请获
5、取的政府信息中,有部分内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政府信息属于个人 隐 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正在 调查、 讨论、 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该部分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
6、年 月 日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 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泄露的政府信息属于个人 隐 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政府信息正在 调查、 讨论、 处理过程中的政府信息与行政 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 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政府信息法律、法 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7、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查,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的掌握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建议你(单位)向_(机关名称)咨询,联系方式为_。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
8、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 请的信息内容描述 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查,您申请公开的以上信息在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作的政府信息中不存在,本机关无法为 您提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9、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 应当告知申请人”的 规定,现予告知。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不属于政府信息告知书_第_号(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_年_月_日受理了你(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 请的信息内容描述 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经查,您申请的信息属于 XXXXXXXXX,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无法为您提供。特此告知。如您对本告知书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泉城路 319 号,省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 6 个月内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市中区经二路 1 号)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_ 联系电话:_(机关印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