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相关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的领导组织机构,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或员责人是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第一贵任人。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可由卫生保健人员兼任,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园疫情、疑似痕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的报告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及儿童家属为义务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主动报告疫情报告人。疫情报告人应明确掌握各类传染病的报告时限要求和报告方法。并定期组织本园工作人员进行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学习。发现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向属地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在传染病登记本中认真登记填写,并配合做好排查和后续相关工作。建立卫生应急协作机制,明确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疾病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强疫情信息沟通。师生晨午晚检制度幼儿园工作人员每天上、下午正式上岗前及下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负贵做好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儿童每天入园前,由卫生保健人员和班级老师做好体温检测和晨检工作,对儿童健康状况进行询问与观察;儿童午睡起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