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建设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抗御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务和人民生命安全,结合开发区建设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 按照哈尔滨市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精神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积极切实可行措施,形成开发区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配合哈市应急救援系统,迅速启动、及时有效地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二、管辖区域 1、开发区南岗管理服务区 2、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 3、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 4、哈工程大学、哈工业大学、省农业学院等大学园区 三、事故范围 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施工生产事故,包括建筑质量安全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事故、一氧化碳中毒事故、架体倒塌事故等。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开发区建筑施工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成立开发区建设系统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