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海洋石油天然气作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海洋石油作业事故灾难现场指挥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专家参与。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