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挖泥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工程开工前,应了解施工水域的水文、气象、地质、水上水下设施资料和港航规章,并根据施工现场工况条件合理选择挖泥船舶。 2、挖泥施工中挖到危险或不明物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不得随意处置。 3、挖泥船驳在海上施工应先取得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 4、挖泥作业前,抓斗机操纵人员应预先发出警示信号,人员不得进入其作业半径范围内。 5、移动抓斗时,抓斗不得碰撞泥驳或缆绳。装驳时,泥驳应根据干舷高度的变化及时调整系缆。 6、抓斗下落时不得突然刹车。开挖强风化岩时,应控制抓斗下放速度,不得强行合斗。 7、抓斗机应在允许负荷量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得超载。抓到不明物体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探明情况。 8、抓斗的索链缠绕抓斗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排除故障。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或站在处于悬吊状态的抓斗上作业。 9、检修吊臂或其他属具应将吊臂放于固定支架上,并停车、断电、悬挂禁止启动安全警示标志。 10、检修、调换抓斗应将抓斗放于专用斗架或抓斗支撑牢固。 11拆装抓斗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