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站应急行动的组成 在应急状态下,核电厂将采取通知与应急组织的启动、应急通讯、事故后果评价、防护行动、补救行动、应急照射控制、污染控制、医疗救护等应急响应行动,以防止事故的发展,减轻事故后果。 1. 通知与应急组织的启动 核电厂应急预案中详细规定了在各级应急状态下进行应急通知和场内应急组织启动的方法和程序。以应急待命为例,当值班长发现异常事件并判断已经达到应急待命条件时,立即向运行指挥报告并接受行动指令,运行指挥进行综合分析后,向应急总指挥建议进入应急待命状态,应急总指挥根据核电厂的运行工况批准并宣布进入应急待命状态。此时,应急通讯系统向有关部门人员发出应急待命的紧急警报。如果值班长发现异常事件达到应急待命的条件并发展迅速,立即通过应急通讯系统发出应急待命的紧急警报。有关的应急人员接到应急待命信息之后,立即赶赴规定工作场所,向应急组织报到,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 2 应急通讯 畅通的应急通讯是有效开展应急响应行动的基本保证。应急通讯的目的,一是接受场外有关部门的应急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