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保证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老工业基地振兴、构建和谐黑龙江提供气象保障。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大风与沙尘暴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风与沙尘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大风与沙尘暴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