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 为做好我省特大事故(险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特大事故(险情)发生后,按照“以人为本”和“快速有效救援”原则,在省政府的领导和指挥下,由省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专业指挥部迅速启动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体系,成立抢险救援现场指挥部,制定并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方案,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灾害发展,消除险情,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组织和部门负责的原则。 (一)省政府成立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省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省长担任。总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担任。 省政府办公厅值班电话:03715908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