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尽量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以及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维护.稳定,根据矿山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置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实施矿山安全法,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时、妥善处置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把事故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确保.政治稳定。 二、处置事故的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贺州市重特大矿山安全事故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长由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市公安局领导、当地县(区)政府分管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市监察局、卫生局、安监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等单位的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组、医疗救护组、治安维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