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防范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省安委会组织协调下,省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以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和指挥为主,实行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