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站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 机器上的一切防护设备应保持完好,牢固有效,除停机检修外,不得任意拆除。 2. 工具、设备与操作环境应详细检查,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操作。3. 非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设备不准乱动,本专职范围内的一切机械设备也不应让别人随便乱动。4. 在机械传动部位工作,服装必须做到“三紧”(即腰、袖口、裤脚),不准穿长大衣和围围巾工作。5. 机械在运转中,不准用手摸转动部位,不得将身体伸入传动部位内探取物件,不准在无防护设施的传动装置上跨越或机械空隙处穿行。6. 运转中难于加油的摩擦部位应停机加油,凡传动部位检查、修理或清洁工作等必须停机进行。7. 停机检修或搞清洁工作时,在该机的主控开关挂上“正在修理,不准开动”的警示牌,工作完结收回警示牌时,应由原挂牌人自己收回。8. 机器开动前,必须先进行检查或联系,确知无人在危险区后方可开车,开车前应发出信号。9. 因工作需要拆下的防护设备,在开车前必须恢复装上,否则不可开车。10. 机器在运转时,发现辊筒、轴上面绕有损纸等物,不准用手去处理,必要时停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