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应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工作职责,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高应对能力,预防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政治稳定,构建和谐黄冈,推进经济.全面、协调及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编制依据 本预案是依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2111号)、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鄂政发20212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 第三条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必须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安全的紧急事件。 (一)突发公共事件分类。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