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致病的综述 空气、水、土地和食物等,都是人类生存和健康的必要条件。人体在生命活动的过程中,不断地新陈代谢,同周围的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增强与环境的适应性。人们长期生活在被污染的环境中,当这种生理功能达到一定限度,超过人体 “忍受”程度时,就会引起疾病,导致终身残疾或者死亡。一、环境致病的因素 人类周围的各种环境因素中,能使人体致病的,通称为环境致病因素。一般把环境致病因素分为下面三种: 1.生物性因素,包括细菌、病菌和虫卵等。2.化学性因素,包括有毒气体、重金属、农药、化肥和其他化学品。 3.物理性因素,包括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和电磁波辐射等。 据分析,人类大部分肿瘤病同环境污染有关,而与环境化学因素有关的肿瘤至少要占90% 左右。 二、环境致病的阶段 一般来说,当环境污染物进入人体后,人体对毒性的反应大致经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潜伏期,人体对毒物还有抵抗能力,没有表现出疾病的症状。第二阶段是病状期,在环境污染持续影响下,人体耐受毒素的能力下降,成为没有“病症”的病人。第三阶段是显露期,环境污染再持续,出现了各种症状。第四阶段是危险期,病症没有及时被发现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