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设备维护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器的转动部分应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应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3)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检修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应挂上安全标示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应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4)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里加油。 (5)禁止在栏杆、管道、靠背轮、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行走和坐立,如必须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应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