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与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救护措施 (1)火灾与爆炸事故预防措施 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施工现场的防火机构施工现场实行层级管理,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现场的防火工作。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组长是本部门、施工生产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施工现场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成员由生产、保卫、行政(后勤)、材料、宣传部门和各生产组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施工现场按参加施工总人数千人以上的百分之十,千人以下的按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队长由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义务消防队下设灭火组、引导疏散组、物质疏散组、救护组、维护秩序组。各司其责。灭火组:当接到着火报警,应迅速赶赴着火点进行灭火。引导疏散组:当火灾发生后,引导火灾现场人员迅速疏散至安全地方,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物资疏散组:当火灾发生后,抢救转移物资和火灾后物资清点。救护组:对因火灾引起有毒气体,采取防中毒措施,对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