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1、 机动车辆的修理人员,须了解所修车辆的构造、性能,修理方法及安全要求。 2、 工作前应清理好现场,检查好工具及起重设备,使其具备安全工作的条件。3、 起吊物件时应有专人指挥。拴绳扣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吊运物件应用绳子拉住,以防摆动。在吊起或顶起的机动车辆或物件下进行修理工作时,必须先垫好支撑。4、 在不必吊起的机动车辆下作业时,车辆应选在平坦地点停放,前后轮必须用三角木稳住,松开手刹,将变速杆置入空档,方可作业。5、 拆卸轮胎时,应使用专门工具,严禁用活动扳手加套管来增加扭力,手应抓住与车架平行的轮胎位置扳动,禁止抓与车架垂直方向的位置,以免轮胎落下打伤手臂。6、 轮胎应按技术要求正确装配。轮胎充气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以免销环突然跳出伤人。7、 清洗配件时,应在专设的洗盆内进行,洗盆上必须要设排气罩。手不可直接接触氢氧化钠等强腐蚀物质。8、 用铲、剔、削工件时,要严防铁屑飞溅伤人。9、 拆下的传动轴等,不可竖立,应当平放在座架上。10、 修车所使用的照明,电压应不超过36伏,在潮湿地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