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加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1.1机械设备操,除应认真遵守本规程外,还应遵守相应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1.2从事机械加工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安全考核且身体健康,方可独立操作。1.3工作前,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本岗位的防护用品,女工的头发应压入帽内,严禁戴手套操作机床。1.4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防护信号、保险、联锁、电气等安全装置和设施是否良好,经慢速空转试车,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工作。1.5机械设备和手用电动工具的绝缘应良好,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使用局部照明和手提行灯时应为3 6 V以下的安全电压。1.6工作中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应切断电源及时找有关人员修复,不准带故障运行。1.7操作人员工作时不准打赤脚,不准穿拖鞋和高跟鞋。工作时操必须踩在木质脚踏板上。1.8在进行变速、测量尺寸、装卸零件、刀、夹、火、模具、清理和加油等工作时,必须停车,关闭电源。严禁用手刹车。1.9设备运转时,机床床面不准堆放浮动物件,不准用手检查加工表面粗糙度,铁屑不准用手拉或嘴吹。1.10操必须精力集中,遵守纪律。工作前,不得饮酒。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