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与基坑排降水安全技术交底 1、基坑边坡应能满足基坑安全施工和排水的要求,基坑顶面应有良好的排水措施。 2、施工中与有危险物、不明物和文物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报告上级和主管单位,经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严禁敲击和擅自处理。 3、基坑开挖中,与直埋电缆线距离小于2米(含),与其他管线距离小于1米(含)时,应采取人工开挖,并注意标志管线的警示标识,严禁损坏管线;开挖时应有专职安全员在场监护。 4、开挖中,出现基坑顶部地面裂缝、坑壁坍塌或涌水,涌沙时,必须停止施工,人员撤离危险区,待采取措施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施工。 5、土层中有水时,应在开挖前进行排降水,先疏干在开挖,不得带水挖土。 6、基坑临近有有各类管线、建(构)物时,开挖前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实施迁移、加固或保护措施,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开挖。 7、 挖掘机作业应符合挖掘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严禁挖掘机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机械与电力架空线的最小距离必须符合下表要求。 起重机与电力架空线的最小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