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与机床电气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2、对设备进行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3、飞轮大轴、滚筒拆下后,应放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并应刹牢、垫稳妥,以防滑动、倒下时压伤人员。 4、在拆装飞轮、皮带、紧固螺帽等工作时,严禁用榔头敲打。挥锤时,应注意保持与周围人员的安全距离,在狭小地方挥锤还必须注意防止和周围设备及建筑物碰撞,挥锤者严禁戴手套。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5、在钻床钻孔时,绝对禁止戴手套操作,防止绞伤,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 6、使用行灯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或周围金属良好的导体的环境中工作,电压不得超过12伏。行灯进线长不可超过2米。行灯变压器不可放在金属良好导体的容器内使用。钳台上使用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7、使用吊装工具时,先检查设备是否良好,不准超负荷起吊,不准歪拉斜吊,吊物下不准站人。悬挂葫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