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代会职责一、教代会的职权和任务1、职权。在本校范围内行使四项取权:(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审议决定权。(4)对领导干部的评议监督权。2、任务(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3)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4)团结和动员教职工投身教育改革,完成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任务,群策群力,办好电大。二、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根据“教职工百人以下的学校可按2030%左右比例确定”的精神,我校教代会代表名额可确定为1315名。其中,教师代表不少于60%(具有教师职称者),高级职称代表不少于20%。学校党、政、工中的代表名额可放到基层处室选举,不占基层处室名额。代表的产生,先由各处室按比例民主推荐选举,再由党总支召开专门会议集体研究确定。三、代表的条件和要求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