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为了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实现校内按劳分配、优质优酬、多劳多得的激励机制,形成竞争向上的氛围,充分体现管理人文性和科学性,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湖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补充意见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考核方案。二、考核原则1、按劳分配,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2、效率优先的原则。坚持效率优先,重实效、重贡献,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3、“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构建和谐校园。三、考核对象我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四、考核内容1、师德师风表现10分;2、出勤情况20分;3、工作量30分;4、教育教学40分。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法考核实行100分制,由考核小组成员对照考核方案给每一个对象进行逐项打分,以上考核内容占学校奖励性工资总额的95%,另5%用于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