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及现场确认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 2016 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通知:2016 年中考报名工作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应届毕业生由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历届生或同等学力者,到各市、县(区) 规 定的报名点报名.各市要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采集信息,建立健全考生电子档案。2.关于做好 2016 年芜湖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普高艺体特长生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芜教考【2016】4 号)。二、承办机构弋江区教育局三、服务对象初中毕业学业考试考生四、申请条件1.我市市区户口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2.在我市初三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
2、动人员子女。五、申报材料1.在市区初中学校有学籍的考生,由学校按照学籍名册报名;具有市区户口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在原毕业学校或现补习学校报名,提供户口簿和初中毕业证书。2.在外地就读的市区户口考生在市教育考试中心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市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中分部),提供户口证明和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等材料。六、服务流程1.具有市区户口并在市区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具有市区户口的历届初中毕业生,可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凭初中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在原毕业学校或现补习学校报名。2.市区户口的具有同等学力者及在外地借读的应、历届初中毕业生凭就读学校证明或毕业证书和户口簿到市教育考试中心
3、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市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中分部(市荟萃中学校内音乐厅旁)。3.在我市初三就读且有在我市报名参加中考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可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申请,在现就读学校报名。4.报名时同时进行体育考试选项填报。七、服务时限即来即办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4823022(弋江区教育局)中考体育考试免考、 缓考核 实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6 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 633 号文件)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申请免考的程序是: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
4、请表,注明免考原因,出示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当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批时,必须安排 2 名以上的专门人员对免考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芜湖市 2016 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及市区普高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凡肢残丧 失运动能力的考生,或因伤病、在初中阶段已办理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参加中长跑项目考试的学生,可申请必考项目免考。”:因肢残(须有残疾证)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即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按 50 分评定。
5、因伤、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详细病历和诊断证明)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即体质健康水平统一测试成绩按满分值的 70%,即 35 分评定。对因体弱、伤病、心脏病或特异体质不宜参加中长跑的考生,可申请必考项目(男生 1000 米、女生 800 米)单项免考,经审核批准同意后,其必考项目成绩按满分值的 60%,即 11 分评定。二、承办机构区教育局三、服务对象申请免考或缓考的初中毕业生四、申请条件1. 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2.因伤、病长期免
6、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经审核批准后,体育考试成绩按中考体育总分的 70%计入中考总分,免考申请表存入学生档案。五、申报材料1. 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2. 残疾证或病历(县级以上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六、办事流程(一)申请免考1. 申请:考生填写芜湖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提供残疾症或病历,交考生所在学校;2. 初审:学校负责免考初审;3. 公示:学校初审后将申请免考的考生名单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4. 复审: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区教育局复审,区教育局汇总报市教育考试中心;5. 目测:由学校分管校长和教务主任对免考考生进行
7、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6. 审批:对通过复审及目测的申请免考考生进行集中审批。7. 现场办理:集中审批结束后,考生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无法参加体育考试的,由学校初审上报市教育考试中心,于考试当天在考点办理免考审批手续。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1)电话:0553-4823.22 区教育局 (2)监督电话:05534815684 区教育局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资料审查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 47 号)第四条:“县级资助中心收到学生借款申请后,在当日内完成申请资料的审查工作。”二、承办
8、机构区教育局三、服务对象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四、申请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上述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和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三山区;经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五、申报材料1、首次贷款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户口簿原件;2、续贷学生:国家开发银
9、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六、办理流程1.学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申请并打印申请表,首次办理需经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困难认定,认定后加盖单位公章,交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续贷学生不需要再次困难认定,直接交申请材料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首次办理的学生,申请材料经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一起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回执单;续贷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可以一人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合同,打印借款合同回执单;3.学生携回执单到学校报到;4.国家开发银行最终审核通过后,将助学贷款发放到
10、学生签订贷款合同绑定的个人支付宝账号。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理八、收费依据及标准免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 4810330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 师资格证补(换)发办事指南一、办理依据1.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四、教师资格认定(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1、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2、省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3、省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机构;4、受省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经国家批准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教师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其
11、拟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名单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五、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由当事人在认定机构指定的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发教师资格证书书面的申请(附登报声明原件)。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证书的编号与原编号一致。(五)教师资格证书损坏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为原证书编号。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应造册登记,集中销毁。”2、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转发教育部教师
12、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教师资格认定特殊情况及不规范问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中的处理办法(教资2016 3 号)“(一)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问题的处理原则:1.教师资格证书相关信息不规范或错误的,须由原认定机构对证书信息进行规范和更正后,再进行定期注册网上报名。信息更正须由教师资格证书持有者本人或所在学校集体提出申请,具体办法由各地自行制定。”二、承办机构区教育局三、服务对象我区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人员四、申请条件我区颁发的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遗失五、申报材料1.身份证原、复印件;2.原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3.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登报申明的报纸;4.本人近期证件照 3张;5.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六、办事流程1.申请人对遗失证书登报申明;2.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区教育局人事科办理补办手续;3.教师资格管理人员在网上申请补办;4.上级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新的教师资格证;5.领取补发的教师资格证书。七、办理时限1 个工作日八、收费依据及标准无收费事项九、咨询方式电话:0553- 4831703(区教育局)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政策加分材料核实服务指南一、办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