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 一、运输作业基本要求 1、 从事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必须凭专业岗位操作证书上岗作业;2、 从事危险货物运输,必须对所运危险货物要掌握其化学和物理性质及应急措施;3、 运输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4、 进入装卸作业区,不准随身携带火种,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叫,不准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穿着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5、 夏季高温季节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货物应按有关公安消防部门规定执行。二、运输作业要求1. 出车前的准备与检查;2. 对车辆必须装置危险货物运输标志“三角顶灯,与标牌”安全技术状况必须按GB7258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3. 检查的运输危险货物有关的证件(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运单)必须齐全。4. 随车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属具必须齐全、有效。5. 车厢拦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一)装卸过程中的要求1. 车辆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