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教学思维衔接一、数学思维的构成基于不同的理念和分类方法,数学思维的构成也就千差万别。其中,基于思维本身特点所做出的数学思维的划分就包括三种构成:数学逻辑思维、数学形象思维和数学直觉思维。(一)数学逻辑思维所谓数学逻辑思维,也称为数学抽象思维,指的是借助数学当中存在的一些概念、推断等思维表现方式,通过一定的数学语言来反映数学当中存在的本质规律的一种思维。这种思维主要包括三种主要的思维表现形式:概念、判断和推理,还有四种基本的思维规律:同一规律、矛盾定律、排中规律以及充足理由定律。(二)数学形象思维数学形象思维指的是以数学的生动形象或表象去反应数学本质规律的一种思维。在数学中,数学形象思维是个人通过对数学本质事物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再构数学本质规律的物化形式。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对数学现象所产生的映像。这种映像包括很多种,例如,视觉、听觉、感觉、触觉、实践等。(三)数学直觉思维数学直觉思维是建立在个人形成的知识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个人的观察、领悟、感受等行为,在较短的时间内顿悟到对对象的感受,从而借此对某一现象迅速作出评估的思维。这种思维的一大特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