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镇第一实验小学校控烟工作制度为推进我校无烟学校创建工作,保护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创造一个优美、洁净、舒适、文明的校园环境,结合我校实际,学校特制定如下控烟工作管理制度:一、控烟工作有关规定1、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2、学校普通教室、专用教室、会议室、教师办公室等一切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3、各办公室和教研组负责人负责本办公室的禁烟工作,做到室内无抽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4、对于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5、学校大门口设立“创建无烟学校”标志,教学楼、实验室、会议室、图书室、教师办公室等公共场所张贴禁烟标志,并禁止摆放烟具。6、学校相关科室控烟职责分工如下:办公室负责我校师生的具体控烟工作,后勤处负责学校内的控烟工作禁烟标志牌的安装,校少先队负责学生控烟的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办公室负责办公楼和门卫室的控烟工作,并适时组织进行控烟知识讲座。二、控烟工作奖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