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州区大柳乡西社小学财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根据教育法、凉州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拟订本制度。一、教育收费为落实区教育局、监察局、物价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凡违反收费管理政策,有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个人都将给予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二、学校收入学校公用经费收入由上级财政部门统一拨入学校财政账号,其他收入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收据和往来结算收据,不得使用自制收据,“白条子”入账。三、学校支出1、购物:学校的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预算,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购物项目学校不得安排支出。学校因工作需要,购买教学及日常办公用品等,原则上应由校委会及学校理财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购买;所有大项开支,学校在实施前应书面申报区教育局,经批准后,办公购置再按有关程序进行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