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市*小学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为深入开展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学校与家长、学生沟通的渠道,更加广泛的听取社会对教育的意见和建议,改进教育政风、行 风,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建立校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一、接待时间 校长接待日每月安排一次,接待时间为每月第二个星期周二(法定假日除外)。 二、接待人员组成 接待日原则上由校长负责接待,确因特殊原因,在接待日当天校长无法接待的,可派其他校级干部负责接待。接待人可根据需要,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接待。 三、接待对象和内容 1、接待对象为全校师生、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接待,倾听各类意见和建议,接受各类咨询,受理各类举报、投诉等,及时协调处理各种问题。 2、接听来访电话:四、接待受理问题的落实处理 坚持“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原则,实行“首办负责制”。负责接待的校领导在认真听取来访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来访者所提的问题能答复的,当即予以答复;对当场不能解决的,应向来访者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对需要集体研究的问题,待研究后及 时进行解决和处理;需要向区教育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