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1 即墨市乡村医生身份和补助年限认证工作流程图1.宣传发动。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通过在村务公开栏张贴通知、村广播、乡村医生以及亲友相互告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2.成立镇街工作机构。各乡镇是本次调查认证的主体,需成立解决乡医生活补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区域内老年乡医认证、公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做好宣传发动。3.领取表格。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相应工作机构(卫生院、村委等)领取生活补助申领登记表等填报材料。5.报送材料。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表格材料到原执业所在镇(街道)相应的工作机构集中初审。6.镇街审核。镇街相应工作机构对申请人的身份、补助年限进行调查审核,
2、对物证不充足的乡医需收集其证明人的调查询问笔录。7.第一次公示(11月15日前完成) 。镇街相应工作机构对审核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名单张贴在村(居)政务公开栏、镇(街道)政务公开栏的醒目位置,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8.材料上报(11月20日前) 。第一次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镇街整理后在材料相应栏内签字、盖章,并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含电子版)上报市卫计局。9.市级审核。卫计局联合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等部门对各镇(街道)上报情况(包括违法犯罪、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财专项补助等)进行审核确认。10.第二次公示( 11月25日前完成) 。各镇(街道)相应工作机构将市卫计局反馈的审
3、核结果在各镇(街道)范围内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并将公示结果报市卫计局进行核定。11.第三次公示( 12 月 10 日前完成) 。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名单经市级核实后,在市卫计局政务网站、各镇(街道)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第三次市级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15 天。12.处理投诉。各工作小组积极受理,投诉者需要实名举报,且要持有相应证据,对于投诉者提供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要予以严格保密。13.审核上报。经三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由相关部门进行核定,进行签字盖章,完成有关信息的归口上报工作。14. 发放补助准备。市卫计局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移交至人社局,做好发放补助资金准备。4.填写表格。由乡医本人如实、完整填写申请表上相关内容并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各种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