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企业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保证企业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充分发挥集团应急处置的领导优势和组织优势,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采取最有效的方法抢救被困人员或自救,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同时尽可能不使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企业和从业人员所造成的损失,维护企业和.稳定,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市安全生产条例、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第三条 集团所有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资、控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时,严格遵照本预案执行。各单位负责编制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同时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