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初探 省安全监管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提出建立应急救援部门联动机制。应急协调联动不是简单地把有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职能部门与有关组织调集在一起,也不是简单地召集有关人员到现场展开救援,而是具有特定内涵、规范、方法和途径的,需要缜密计划和有效组织的周密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研究领域,目前这方面的专门研究很少,政府公开的有关危机协调方面的数据和资料也极为有限。协调联动机制的研究成果只是分散在国内有关公共危机管理的研究成果里。 笔者认为根据我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趋势,各地市建立一套稳定高效、覆盖面广、目标一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已迫在眉睫。建立这样的机制,须从机构和制度上给予规范,全面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力量。 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可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军分区司令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海事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急救中心、市应急救援支队(消防支队)、武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