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安全总交底 就设立基建筹备组,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保障建设项目的质量与安全。依据施工许可证,项目不设置监理单位,但聘请监理机构作为第三方负责加强项目施工管理,职责等同于监理单位(下称为建设相关单位)。 贵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与我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组织实施。应对所承建的 项目的施工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现对贵单位施工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交底: 一、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轻伤事故率应小于0.3%; 2、不发生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HSE事故; 3、不发生火灾事故; 4、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5、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偷盗、斗殴等事件); 6、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7、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形成3人以上同时患病); 8、不发生劳资纠纷上访。 二、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 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