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应急预案 1 总则 1.0.1 为了预防和应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把事故可能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促进企业和.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预案。 1.0.2 本预案依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和实际而编制。 1.0.3 本预案适用于晟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辖区内所承接的工程施工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报告及处置,包括发生坍塌、中毒、大型机械倾斜或倒塌等,虽没有人员伤亡,但事故损失、危险性和.影响较大的事故。 1.0.4 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分公司、相关子公司)、项目部除执行和响应本预案制度外,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组织体系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