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作业人员操作规程 1 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作业人员(包括学徒工、实近平生、代培人员和民工),都要熟知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培训、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招收及调换工种或脱岗六个月后重新上岗的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安排上岗。 2 参加施工作业的人员应经体检合格,有妨碍作业的疾病和外电线路电压(KV) l 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水平距离(m) 4 6 8 10 15 最小安全操作垂直距离(m) 6 7 7 7 7 生理缺陷者不得上岗作业。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 3 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人员,应获得建设部规定的施工企业关键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应带头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本省有关建设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并监督、检查作业人员执行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