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因病缺课制度 一、学生在校生病、在医院门诊后视学生病情给予病假,开具疾病证明,学生交班主任请假登记。 二、学生生病不能到校上课,班主任老师应及时向家长联系,了解学生的病情,学生复课时,向班主任老师上交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或家长的请假条,每天由班主任做好登记,并上报学校。三、学校每周一次对各班发放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表,了解学生病假情况,并做好病假登记。 四、学校每周一次统计各年级以及全校学生因病缺课率,并及时上报卫生主管部门。小学学生因病缺课追踪制度 制度实施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者,应由家长向班主任出示请假条或正规医院出具的证明.如因突然发病,无法由医院开具证明者,也务必由家长及时向班主任口头请假,事后补交假条或医院证明. 二、 班主任在得知学生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上课的情况后,应立即弄清学生的请假事由或病情,并进行追踪、作好记录,同时上报校医室备案.校医接到报告后认真填写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