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管理方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科技园” )健康快速发展,规范科技园的管理,保证科技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技园按照“生创师导,真做实干,创新创业、突出特色”的原则,依托济源地方产业和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重点开发和创办以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建筑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广告装饰设计、软件开发为主的创新创业项目,辐射现代物流、管理服务等相关产业,融入大学生创业培训、创新实践、创业孵化为一体的具有孵化器功能的校内创新创业基地。第三条 申请获准进入科技园的
2、创业项目为具有我院普通类全日制学籍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学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分为见习创业公司和创业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项目” ) 。见习创业公司是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需要而组建,仅在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登记注册并运行的校内经营组织,也称预孵化企业;创业公司是指入驻科技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注册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企业或其他经营组织。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学校设立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 2 -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园管办” ,暂挂在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中心) ,具体负责园区的日常运行、管理和服务工作。学校全资注册成立“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
3、作为代表学校与创业项目签订协议、合同的主体责任单位。第五条 园管办职责(一)负责统筹、编制科技园的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园管理制度。(二)负责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三)组织专家对申请入驻项目的评定、审批工作。(四)负责组织对科技园创业项目团队的管理和考评工作。(五)协调校内有关部门积极争取和落实各级组织机构对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六)负责办理创业项目的入驻和出园手续;指导协助入驻园区项目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手续。(七)聘请校内外专家、创业成功人士担任科技园的创业导师。(八)科技园各类材料的整理、归档、上报工作。(九)协助入驻创业项目开展宣传、推广等工作。(十)为创业项目推
4、荐创业导师,采取各种形式对大学生开展创业培训。(十一)其他日常工作。- 3 -第六条 园管办可聘请校内外专家,为科技园建设和入驻创业项目提供咨询和指导等工作。第三章 创业项目入驻的条件和程序第七条 入驻条件(一)创业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普通类全日制学籍的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具有较高的素质和品质,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经营能力,且学有余力、能顺利完成学业的大学生。(二)创业项目成员有良好的职业技能和团队协作精神,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在校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三)创业项目应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良好的市场潜力,鼓励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业相结合。(四)创业项目必须符合国
5、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创业项目及团队成员必须自觉遵守园区的管理制度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六)创业项目应具备一定项目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七)创业项目入驻园区后,必须保证团队成员在工作日,能正常开展工作。(八)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创新科技型项目入驻。(九)参加校级及以上创业比赛(或者科技创新类比赛)获- 4 -奖项目和获得创新创业基金资助的项目可优先入驻园区。(十)对园区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或我校优秀校友的企业,经园管办特别审核批准后亦可入住。第八条 入驻程序(一)提交申请入驻材料: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入驻申请表(附件 1) ;2.创业计划书 (附件 2) ;3.项目团
6、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各一份的复印件,学生成绩单等。(二)园管办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综合考评后审批入围。(三)评审入围的创业项目经过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入园项目。(四)创业项目团队成员学习科技园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五)项目负责人与园管办签署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 (附件 3) 、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 4)及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入驻创业项目团队人员登记表 (附件 5) 。- 5 -第四章 创业项目支持第九条 科技园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以下支持:(一
7、)驻园项目,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保证金、场地使用费减收或者免收。(二)符合一定条件的项目,按程序审批后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返还场地使用费。(三)积极协助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各级各类创新创业扶持资金。(四)定期邀请校内专家、专业教师、创业人士等为各创业团队提供创业培训、咨询和指导,聘请创业导师开展辅导服务,组织开展“创业沙龙”等交流活动,分享创业经验,提升创业能力。(五)定期开展创业技能培训,为创业团队提供企业管理、战略设计、市场营销与策划、行业研究、项目投资分析等咨询服务。(六)定期为入驻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为创业项目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七)为创业项目提供注册登记、工
8、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等咨询、代理服务。(八)协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税收优惠、科技创新等方面减免或奖励。(九)运用多种方式宣传推介优秀创业项目。- 6 -第五章 创业项目管理第十条 科技园对申请入驻的创业项目一律实行市场化合同制方式进行管理。创业项目负责人在接到入驻批准通知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必须与济源市砺志创业服务有限公司签署入驻孵化协议,根据入驻申请和孵化协议规定的经营范围开展创业活动。第十一条 创业项目孵化期一般为 12 个月(每 6 个月考核一次,决定继续创业孵化或退出) 。第十二条 入驻项目及团队成员须遵守以下规定:(一)创业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
9、,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严禁将工作场地转让、私自更换负责人、转租给他人使用。(二)创业项目不得擅自对工作室的主体、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如确属业务需要增加装饰项目,装修方案须经园管办批准后方可施工。(三)创业项目在校园内举行大型活动,须提前三天到园管办提出申请,并递交计划书;如有校外人员参加,需提前一周进行申请,并递交计划书;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四)创业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改变预定项目内容、终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迟等,创业项目负责人需提前 15 天向园管办申请。(五)各创业项目在园管办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每双月必须向园管办上报财务状况- 7 -和经营状况等
10、,支持园管办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六)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校纪校规,合法经营、诚信经营、文明经营。(七)积极支持、协助和配合园管办开展各项工作。(八)遵守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物业管理规定 (附件 6)等规章制度,对不服从或违反管理规定的创业项目,园管办有权中止孵化协议、收回场地,必要时追究违约责任。(九)按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第十三条 安全、卫生管理(一)各创业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园区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让管理人员提前或推迟开门。(二)各创业项目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三)各创业项目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未经批准使用任何大功率电器(
11、最大功率 500 瓦及以上) 。(四)不经批准严禁任何人员在园区内留宿。(五)由于创业项目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项目团队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六)各创业项目团队不得私自动用其他创业项目或园区的办公设备,需妥善保管好本项目所使用的各项设备,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各项设备如有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 8 -(七)各创业项目成员无论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和园管办报告。(八)各创业项目须保证自己区域内干净整洁,同时有义务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第六章 创业项目的考核与奖惩第十四条 创业项目的考核(一)园管办对入驻的创业项目分中期和期满考核。(二)考核程序1
12、.园管办发出书面通知。2.创业项目根据考核要求准备材料。3.园管办组织有关人员对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相关调查。4.根据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5.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三)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入驻创业项目在考核中,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1.创业项目入园后,未按要求在园区内开展工作,项目开展连续两周处于停顿状态(特殊情况除外) ,致使创业项目用房经常处于空闲或关闭状态。2.连续两次未能向园管办上报相关材料,或所报材料内容不真实,通知整改后无效。3.创业项目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9 -4.项目主要负责人违反法律或校纪校规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5.超出业务
13、范围,从事与申报经营内容无关的商业活动。6.不按规定使用创新创业基金。7.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8.因安全问题,受到二次及以上警告。9.未按园管办要求参加相关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10.未按期缴纳场地使用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四)创业项目考核时需提交考核自评表、内部管理制度、财务报表、团队成员花名册,必要时还需提交业务统计表和合同复印件、团队成员在创业方面获得的荣誉材料等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第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效用(一)期中考核优秀的创业项目,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要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勒令退出园区。(二)期满考核为优秀的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优先在园区继续
14、入驻;期满考核为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园区。第七章 创业项目退出第十六条 期满退出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与园管办合同期满,到园管办办理相关- 10 -手续后退出。第 17 条 必须退出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期满 5 年或者项目负责人毕业年满 5 年,无条件退出。在协议到期时,到园管办办理相关退出手续。第 18 条 申请退出因创业项目内部问题,项目负责人向园管办提出退出申请,经园管办审核,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退出。第十九条 勒令退出对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章制度或考核不合格的创业项目,园管办可提出终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勒令退出。第八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申请表2、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计划书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科技园创业项目入驻孵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