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21172号)以及关于开展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目标 对全市建筑工地食堂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对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食堂建设条件,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水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二、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认真核查建筑工地食堂是否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工地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的食堂,一律不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