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电焊机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焊接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必须采取防止触电、高处坠落和火灾等事故的安全措施。 2)现场使用的电焊机,应设有防雨、防潮、防晒的机棚,并应装设、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3)高处焊接或切割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并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4)当需施焊压力容器、密封容器、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溶液的工件时,应先消除容器及管道内的压力,消除可燃气体和溶液,然后冲洗有毒、有害、易燃物质。对存有残余油脂的容器,应先用蒸汽、碱水冲洗,并打开盖口,确认容器清洗干净后,再灌满清水方可进行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止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内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在进、出口处装设通风设备。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与焊件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喷涂或涂装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5)对承压状态的压力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严禁进行焊接和切割。 6)焊接铜、铝、锌、锡等有色金属时,应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