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有车一族,但随着机动车的增多,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变得频繁。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包括以下程序: v 立即停车 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停车。停车以后,按规定拉紧手刹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在夜间发生事故,还需开示廓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v 及时报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交警报案。在警察到来之前,不能离开事故现场,不允许隐匿不报。在报警的同时,也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呼救求援。如果现场发生火灾,还应向消防部门报告。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号码为110或122。当事人应得到接警机关明确答复才可挂机,并立即回到现场等候救援及接受调查处理等。 v 抢救伤者 当事人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能采取紧急抢救措施的,应尽最大努力抢救,包括采取止血、包扎、固定、搬运和心肺复苏等,并设法送就近的医院抢救治疗。对现场散落的物品,应妥善保护,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