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吸式挖泥船安全操作规程 一、通则 1、进入挖泥船作业现场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救生衣和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管线作业时需二人以上同行。 2、施工作业船只全船消防、救生设备、防碰撞及其他安全设施要保证完整、适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护,平时不得挪着它用。 施工水域安全防护措施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发布和落实。 3、施工作业船只其工作、行走平台、上层平台的四周护杆应完整,行走跳板要搭设牢固,并应有防滑条。 4、挖泥船及附属船只在航道、码头、港湾内拖航、锚泊和施工时,应按规定设置和显示信号并派人值班。夜间施工必须配足灯光照明。 5、船员应熟悉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了解当地的水文,气象、地质地貌、施工水域资料。察看排泥场,水源和退水设施。 项目部应组织制定施工方案、施工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控制措施并进行技术交底。 6、施工船只转移时,应由专人进行制定转移路线、拖带方式、工作人员岗位分工和船只编队等方案并经上级批准后执行。 7、施工船只作业,锚泊、停产及避风等船舶动作按现行疏浚工程技术规范中技术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