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休市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的发生,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及地震灾害,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师生员工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山西省教育系统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及事权划分 (一)本预案重大安全事故指: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人以上或死亡、重伤人以上,或一次经济损失元人民币以上,元以下或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特大安全事故指:在我市教育系统内发生的一次死亡人(含人)或一次经济损失人民币元以上,元以下以及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在运输、使用中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建筑物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集体活动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