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素养 什么是“语文素养”?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中有这样的表述: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从这段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到,“语文素养”指涉多方面的内容。它要求学生有“语言的积累”、“语感”和“思维”作为知识基础,注重“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等各种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的品德、审美情趣、个性、人格等各个方面及其相互作用,以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正如教育部华中师大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的雷实教授所认为的,语文素养是指学生在语文方面表现出的比较稳定的、最基本的、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学识、能力、技艺和情感态度价值观,融合了语文课程的整体目标追求。国家语文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组组长、华东师大博士生导师巢宗祺先生也认为语文素养是“学生整体素质在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