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Z-2018-321招标条件本项目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中国铁路总公司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铁总鉴函2014185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建设基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重新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项目概况: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位于广州市东北部,
2、是广九铁路沟通京广铁路、广茂铁路、南广铁路、广珠铁路、南沙港铁路、柳肇铁路的货运联络线,起自江村编组站北端咽喉,终至广深线石滩站接上既有广深铁路,新建联络线接入仙村站,沿线新设长岗、太和、增城站,改建江村编组站、石滩站、仙村站。正线全长 68.9km,新建桥梁 25 座 25.8 km,新建隧道 8 座 22.6km,新建路基 20.5km。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广州铁路枢纽东北货车外绕线工程(第四批)建管甲供物资。2.3 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3.2 本次招标不接受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
3、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2018 年 8 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4、/)服务指南栏目。4.2 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7005007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4.4 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 年 9 月 20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
5、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9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 号)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7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工程建设指挥部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鹤
6、龙一路 983 号广东省通信科技大厦北塔 6-10 层邮 编:/联系人:刘大千电 话:020-61349390传 真:020-61349304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17 号国海广场 C 座 7 层邮 编:100036联 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 、区工、温工电 话:13600487989、020-87623263传 真:020-61335253电子邮件:2018 年 8 月 23 日招标公告附表包件号 物资名称技术规格计量单位 数量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机房专用空调 75LW Ql=7.5KW Q=3800m3/h N=3.0KW/380V
7、台 2机房专用空调 50LW Ql=5.0KW Q=2800m3/h N=1.8KW/380V(含安装费)台 6机房空调附件及安装(含铜管、保温材料、冷凝水排水管、控制器等 Q=5.0KW)套 6机房专用空调 50LW Ql=5.0kW,N=1.75kW/380V 大风量型(含安装费)台 181机房专用空调附件及安装 50LW 含铜管、风口、控制器等 Q=5.0kW见技术规格 书套 18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2.许可和认证:投标设备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许可证管理范围之内。投标设备须具有有效的
8、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证书、CRAA 认证证书。3.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相应生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2017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万元人民币。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能力,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CNAS 标识的检验合格报告。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 年)内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使用一年以上
9、(含一年)的用户使用证明。6.供货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5-2017 年)内单笔销售额大于 100 万元的铁路站房、地铁、机场等大型公共交通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2016-2017 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机房专用空调 75LW Ql=7.5kW,N=2.5kW/380V 大风量型(含安装费)台 9机房专用空调附件及安装 50LW 含铜管、风口、控制器等 Q=7.5kW套 9机房专用空调 75LW Ql=7.5KW Q=3800m3/h N=3.0KW/380
10、V(含安装费)台 4机房空调附件及安装含铜管、保温材料、冷凝水排水管、控制器等 Q=7.5KW套 4机房专用空调 120LW Ql=12kW,N=3.80kW/380V 大风量型(含安装费)台 4机房专用空调附件及安装 50LW 含铜管、风口、控制器等 Q=12.0kW套 4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上行出发场电动脱轨器 套 8上行出发场脱轨器(升级改造) 套 2上行出发场执行器 套 14脱轨器(升级为集控联锁)见技术规格书组 101.
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设备(电动脱轨器)需通过 Q/CR557-2017 铁路总公司集控电动脱轨器系统企业标准。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6-2017 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完善有效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货物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具有 CMA 认证标志的检验合格报告。投标物资
12、须具有近三年(2015-2017 年)内由设备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使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用户使用证明。6.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投标物资近三年(2015-2017 年)铁路项目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 。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16-2017 年)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或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不接受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供应商。投标人在评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