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 C 标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招标代理单位: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日 期:2013 年 10 月1目录目录 .1第一章 投标须知 .2一、投标须知前附表.2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4(一)总则.4(二)招标文件.5(三)投标文件的编制.6(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2(五)开标、评标、定标及合同签定.13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6一、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通用条款.16(一)总则.16(二)开标评标办法程序和细则.18第三章 合同条款 .27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第五章 技术条件(造林作业标准) .45第六章 造林作业设计
2、图纸资料 .47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482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招标代理:广东拓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中科琪林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2 2.2 工程名称 增城市低效桉树林改造工程 C 标3 2.2 建设地点 增城市4 2.2 建设规模该标段改造面积共 1521.5 亩,其中派潭镇(面积 1020.5 亩) 、正果镇(面积 501 亩)的林地内低效桉树林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5 2.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
3、干。6 2.2 质量标准 合格7 2.2 招标范围该标段改造面积共 1521.5 亩,其中派潭镇(面积 1020.5 亩) 、正果镇(面积 501 亩)的林地内低效桉树林改造,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8 2.2 工期要求 施工总期: 9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9 3.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10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14 16.1 投标担保1 收取方式:方式一:由交易
4、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 5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 款。15 5 踏勘现场 在本工程开标时间前,由投标人自行现场考察。3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6 8 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 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 7 日4. 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7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不要求编制技术
5、标书18 17.1 投标文件份数 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投标文件:一正本四副本。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两个。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两包。19 19.1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1.递交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2013 年 11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13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室。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0 20.1 开标时间1.开标开始时间:2013 年 11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2.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
6、部 室。3. 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21 26 开标评标办法 平均值评标法,不要求编制技术标的22 29.1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10%。23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3149626.66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 抚育期 三年 25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X 为 3%。26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二: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该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综合评标委员会可全部由经济评委组成。27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企业综合诚信排名得分以开标当天广州公共资源交
7、易中心网站公布的施工企业排名为准。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IC 卡的绿化企业,如未获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则该企业诚信分按基准分计算。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由开标当天公布的在穗建筑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施工企业排名榜中的 60 日诚信分折算。28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 日诚信分4二、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一)总则1、定义本招标文件使用的下列词语具有如下规定的意义:(1) “招标人” (即发包人) 、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或称“项目代建单位” ) 、 “招标代理” 、 “设计单位” 、 “监理单位”均已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
8、。(2) “投标人”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 (3) “承包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当事人。(4)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发出的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附件)及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文件。(5)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6) “书面文件”指打字或印刷的文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2、招标说明2.1 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2.2 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承包方式、质量标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等均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列明。2.
9、3 设计说明:详见招标图纸。2.4 工程施工特点:详见招标图纸。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9 项4合格投标人的条件4.1 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5踏勘现场5.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5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
10、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 、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6投标费用6.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本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以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8 条发出的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和按本须知第 9 条发出的澄清或修改:第一章 投标
11、须知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另册)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另册)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7.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按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文件。7.3 投标人一旦中标,招标文件的内容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均有约束力。8招标答疑8.1 招标答
12、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6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停止质疑。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7 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交易中心网站
13、“招标答疑”专区发布。8.3 招标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8.4 招标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浏览、下载招标答疑纪要。8.5 若招标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矛盾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后发布的答疑纪要为准。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7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9.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
14、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5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中予以明确。若澄清或修改中没有明确延长时间,即表示投标时间不延长。(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
15、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7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只包含经济标投标文件。11.2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11.2.1 投标函及附表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书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 。11.2.2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正本为原件,副本可是复印件) 。11.2.3 企业营业执照。11.2.4 企业持有的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11.2.5 企业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11.2.6 企业拟委派专职施工安全员的施工安全考核证书 C 类。11.
16、2.7 企业自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过经依法招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1)通过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完成招标和承接的造价达到 200 万元或以上的工程业绩;(2)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完成招标和承接的造价达到50 万元或以上的工程业绩) 。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按第四章格式七填写) ;(2)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4)竣工验收报告;(5)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及招标公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6)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 ;(7)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
17、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11.2.8 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11.2.9 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1.2.10 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1)投标报价说明;8(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3)综合单价分析表。11.2.11 电子文件,包括用 Microsoft Excel 软件制作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单价分析表,用
18、 Microsoft Word 软件制作的投标文件其他部分。电子文件介质使用 CD-R光盘,所有电子文件不能采用压缩处理。其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11.2.12 中标后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承诺书。11.2.13 其它辅助说明资料。11.2.14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参与编制经济标投标文件人员名单 。12投标文件格式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1 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及造价承包和变更结算方式13.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2
19、 项所规定的方式。13.2 招标人按照招标图纸制定工程量清单,该清单载于本招标文件第七章中,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其它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8 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3 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7 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
20、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13.4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9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但施
21、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13.5 工程项目实施期间和结算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漏列而由监理单位和招标人现场签证确认的工程项目、原设计没有而由招标人批准设计变更产生的工程项目,视为新增项目,按以下顺序确定价格:13.5.1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相同项目的适用综合单价,则沿用;13.5.2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
22、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 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13.5.3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 招标控制价) 。13.5.4 如相关定额没有相应子目的,其计价方式由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另行规定。未规定的,中标后双方协商约定
23、。13.6 暂列金额、暂估价13.6.1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13.6.2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的,应由招标人同中标人联合招标,确定承包人和承包价格。13.6.3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