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课程实施管理措施 为深化“课改”实验,规范实施国家、地方、学校课程计划,有效管理和评价课程,体现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积极促进符合素质教育的教师教学行为与学生学习方式的形成,大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课程管理制度。一、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国家制定中小学课程发展总体规划,确定国家课程门类和课时,制定国家课程标准,宏观指导课程实施。在保证实施国家课程的基础上,鼓励地方开发适应本地区的地方课程,学校可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特点的课程。(一)国家课程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高年级开设思想品德与社会、数学、科学、外语、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二)地方课程 占用地方课程课时,经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的课程。(三)校本课程 就是学校的活动类课程、选修课、兴趣活动的继承、规范和发展,纳入课表,依据学生需要开发,根据学校资源开发,依据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