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作用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压路机碾压的工作面,应经过适当平整,对新填的松软路基,应先用羊足碾或打夯机逐层碾压或夯实后,方可用压路机碾压。 2当土的含水量超过30时不得碾压,含水量少于5时,宜适当洒水。 3工作地段的纵坡不应超过压路机最大爬坡能力,横坡不应大于20。 4应根据碾压要求选择机重。当光轮压路机需要增加机重时,可在滚轮内加砂或水。当气温降至0时,不得用水增重。 5轮胎压路机不宜在大块石基础层上作业。 6作业前,各系统管路及接头部分应无裂纹、松动和泄漏现象,滚轮的刮泥板应平整良好,各紧固件不得松动,轮胎压路机还应检查轮胎气压,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 7不得用牵引法强制启动内燃机,也不得用压路机拖拉任何机械或物件。 8启动后,应进行试运转,确认运转正常,制动及转向功能灵敏可靠,方可作业。开动前,压路机周围应无障碍物或人员。 9碾压时应低速行驶,变速时必须停机。速度宜控制在34km/h范围内,在一个碾压行程中不得变速。碾压过程应保持正确的行驶方向,碾压第二行时必须与第一行重叠半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