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勘办字199625号四川省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的通知各市、地、州勘界办公室:为统一勘界测绘技术标准、规范成果、资料,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和国务院勘界办印发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的规定,省勘界及处理边界争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在勘界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一九九六年十月十日四川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以下简称勘界测绘)是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以下简称边界线)勘定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统一勘界测绘技术标准,规范成果、资料,根据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参照国务院勘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结合省内县界勘定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勘界测绘的目的是通过获取和表述行政区域界线的位置和走向等信息,为勘界和边界管理工作提供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