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音乐期末评价方案一、指导思想 以新音乐课程标准为主体,贯彻新课标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着眼于音乐教学的活动性、开放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提高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通过学生实践活动,完成科学的、开放的教学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音乐素质的全面发展。二、评价目的 通过正确多方位评价,让家长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和成绩,鼓励并支持孩子进一步学习。以新课程为标准,着重从全面发展或富有个性和独特的表达方式,从多方位灵活对学生艺术能力和人文素养等方面做出评价。三、评价对象:一年级至六年级四、评价方式: (一)评价标准:1、学习态度学习情感、兴趣、及参与度。按照平时记录的课堂纪律,歌曲学唱情况,小乐器演奏能力,欣赏表现,创编能力,具体指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学生与学生进行的即时性评价活动。每课或每教学阶段教师对学生音乐学习能力、学习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予于评价、(40%) 2、基础知识对本学期音乐知识的掌握。用问答的形式进行考核。(10%)3、基本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