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部安全生产职责1、 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均衡生产。2、 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未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作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3、 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4、 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组织生产。5、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6、 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7、 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8、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9、 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10、 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